关于申报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全校公共选修课的通知
发布人:李雪  发布时间:2024-03-01   浏览次数:41

各二级学院(部):

提升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质量,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育人体系提升学生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满足学生学习多元化需求。根据教学工作安排,进行本学期公共选修课课程申报工作,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课程类型

公共选修课分为思想政治类、美育类、科技素养类、苏医特色类等。

二、申报时间

202434-310

三、申报流程

详见附件:1.新开课申请,2.重开课申请

四、申报条件及要求

1.开课教师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须有两年以上的教龄或者主讲过一门公共选修课程的教学经历,鼓励有学术造诣和专业特长的教师开设高质量的全校性公共选修课。对教师所申报的课程及相关资料严格审核,检查是否存在意识形态问题,确保开课质量。

2.每位教师申报开设课程不超过2门。

3.学校将艺术导论、音乐鉴赏、美术鉴赏、影视鉴赏、舞蹈鉴赏、戏剧鉴赏、书法鉴赏、戏曲鉴赏等课程纳入美育通识选修课,建议有专业背景的教师积极开设相应课程。

4.开设的课程原则上面向全校学生,不能只面向某个专业或少部分学生所申报开设的课程应按规范化课程建设要求,需提供课程简介、教学大纲、教案讲义授课计划或较详细的讲授纲要。

5.中国大学MOOC、智慧职教等平台在线开放课程,由主讲老师登录教务系统按流程申报,不申报或申报不成功不予安排学生选修。

、注意事项

1.教务处根据教师申报的课程,确定符合要求开设的公共选修课程,安排学生网上选课。对符合开课条件的课程,会通知教师按照公共选修课表上课,未经教务处批准,不得随意调停课。在教学过程中,注重原始教学资料的收集保管以便核查。

2.线下课程每周安排2学时,共18学时(在线开放课程除外),1个学分安排在晚上或周六开课。

3.为保证教学效果,根据课务管理规定,选课人数不满30人,原则上不予开课开课3次到课人数不足20人停止开课。

4.任课教师应认真考勤,缺勤超过该课程总学时三分之一者,取消本课程考试资格。考试可以根据课程内容特点采取开卷或闭卷等形式综合评定成绩。

附件:附件1:新开课申请流程.docx

          附件2:重新开课申请流程.docx

          3:江苏医药职业学院新开选修课申请表.docx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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