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二级学院(部):
为进一步突出教学工作中心地位,持续推进课堂教学质量常态化监管,认真落实《江苏医药职业学院听课制度》,全方位发现并解决课堂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提升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教学工作安排,现将2026-2027学年听课工作通知如下:
一、听课人员
学校各级领导、专兼职教师
二、听课次数与要求
1.校领导每学期至少2次深入课堂听课,其中党委书记、校长,分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和分管教学工作的校领导,每学期至少听1次思想政治理论课。通过听课,了解教学运行情况和学校师德师风建设状况,倾听师生对
教学及管理工作的意见与建议,协调解决教育教学工作重大问题。
2.职能部门中层以上干部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次,通过听课,深入了解教学实际情况,妥善解决教学工作中涉及职能部门职责的有关问题。
3.二级学院(部)中层干部每学期听课不少于4次,通过听课,全面了解本学院教学情况,及时发现解决课堂教学、教学管理和学生学习中存在的问题。
4.专业带头人、教研室主任每学期听课不少于6次,通过听课,全面了解教师课堂教学情况,加强对教师教学设计、教学方法与手段等方面的指导,促进教师提升教学能力。
5.新任课教师第1年每学期听课不少于15次,初级职称教师每学期听课不少于10次,中级职称教师每学期听课不少于8次,副高以上教师每学期听课不少于5次。通过听课,增进教师之间相互交流,积极借鉴和共享教学经验,加强学习与改进教学方法,不断提高教学水平。
三、听课安排
1.听课时间:2026-2027学年
2.听课方式:随机、随堂听课、根据工作安排有重点或有针对性地进行听课
3.听课范围:各专业开设的所有课程(包含理论教学和实践)。其中,新开课程、专业核心课程、新进教师、外请兼职教师和评教排名靠后10%的,作为听课重点。
四、听课反馈
1.听课是教学质量管理的重要环节,各二级学院(部)要高度重视听课工作,精心组织、切实将听课工作抓实抓细、务求实效。统筹做好校内和驻点班听课、评课活动,了解课堂教学情况,指导教师课堂教学实施和学生学习状况,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教务处将通过数据分析定期统计各类人员听课工作状况,同时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听课结果应用和持续改进。
2.听课结束后及时与授课教师交流,反馈听课情况,了解学生学习效果和满意度,授课教师要根据听课人员反馈的意见和建议,加强教学反思。
3.听课人员每次听课后须认真、详实填写听课评价表,对授课教师的教学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且提出合理化建议。
4.听课链接反馈:https://v.wjx.cn/vm/Qm0u5yo.aspx
听课扫码反馈:

教务处
2026年8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