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文件精神,根据《江苏医药职业学院劳动教育实施方案》(苏医院〔2022〕3号),弘扬劳动精神,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劳动观,崇尚劳动、尊重劳动,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学校决定开展大学生暑期劳动实践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劳动实践对象
2025级全体学生和未完成劳动实践任务的2024级学生。
二、劳动实践时间
2026年7月20日—8月16日
三、劳动实践内容
1.育人为先,力求实效。把准活动定位,坚持求真务实。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劳树德、以劳增智、以劳强体、以劳育美、以劳创新,注重教育实效,实现知行合一。
2.鼓励学生参加与所学专业相关的两个单位(医院、社区、企业)的体验实践活动,在职业劳动中塑造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和工匠精神,履行社会责任,贡献青年力量。
3.引导学生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结合所学专业知识走进福利院、养老院等公益场所开展义务劳动;或前往与学科专业结合紧密的行业开展走访、调研等,促进劳动教育与专业教育相结合,提升学生运用专业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专业劳动实践技能。
四、活动要求
1.学生完成一周劳动实践后,如实填写《劳动实践手册》内容,经实践单位(部门)盖章,由所在学院辅导员初审、二级学院复核签字盖章,于9月11日前将审核合格的学生名单报教务处进行学分认定。
2.各二级学院要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在实践前开展安全教育、纪律教育和风险防范培训,提醒学生注意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防暑降温、防溺水、防诈骗和人身财产安全。学生劳动实践,原则上在家乡所在地、假期常住地就近安全有序地开展,也可以根据个人情况灵活开展,禁止在高风险地区开展暑期劳动实践活动。
教务处
2026年7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