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课程教学任务安排与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李汉和发布时间:2025-06-20浏览次数:10

各二级学院(部):

为进一步加强教学管理,规范教学组织,稳定教学秩序,合理配置教学资源,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水平结合学校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课程教学任务安排与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流程

严格按照《江苏医药职业学院课务管理规定(修订稿)》(苏医教〔20227 号)文件要求,认真执行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组织排课、学生选课等工作。各二级学院(部)分管教学院长(主任)负责统筹规划本部门教学任务安排,严格审核教学任务落实。教研室实训中心具体负责教学任务分解、任课教师协调及工作安排。

二、工作要求

1.加强课程体系建设。各二级学院对照专业人才培养目标,持续优化课程体系结构,科学设置课程内容、课时分配与教学形式,增强课程的科学性、先进性和适应性。注重推进课程模块化、项目化、融合化建设,积极开发体现岗课赛证融通的课程资源,强化课程标准的建设与更新。

2.提升师资队伍水平。教学任务安排应统筹考虑教师队伍的专业结构、能力水平与发展潜力,逐步形成专兼结合、校企融合的高水平双师型教学团队。要加大青年教师培养力度,优化新老搭配机制;积极引进行业专家、企业工程师参与教学,提升教师队伍整体教学水平与实践能力。

3.明确任务分配依据。教学任务安排要严格依据学校审批的人才培养方案与教学任务执行,坚持质量优先原则,综合考虑教师的专业背景、职称结构、教学质量、教学态度及往年授课情况等各方因素,科学合理分配任务,严格做到课程有主责、责任有归属

1)重点课程(如专业核心课、实训课程等)要优先安排教学能力强、责任心强的骨干教师主讲。

2)实践课程优先安排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教师授课,邀请行企专家参与实践教学,增强产教融合育人实效。

3)需聘用校外兼职教师的应严格按照《江苏医药职业学院外聘兼职教师聘用与管理办法》(苏医人〔20258 号)文件执行,确保其任课资格、教学能力等符合岗位要求,严格审批、建档备案。

4)任课教师每学期主讲课程原则上不超过3门;每学期新开课或首次开设课程不超过1门。

5需跨学院调配教师的课程,原则上由相关学院协商解决。协商未果的,由开课单位提交书面申请,教务处牵头处理

6教学班设置应合理控制学生数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原则上不超过120人,专业课程应尽可能采用小班授课

7在安排合班及确定学生人数时,应充分考虑重修等实际情况,确保课程覆盖完整、教学资源合理配置。

8)课程安排要严格执行人才培养方案,教学任务一经落实严禁随意变更确因特殊情况需调整的,须由教研室提出书面申请,经二级学院审核、教务处审批后方可执行。

4.扎实落实教学改革任务。二级学院加强督导与管理,在教学任务安排阶段,按照《江苏医药职业学院关于组织开展课堂教学改革的通知》同步明确课堂教学改革要求。所有线下课程须结合课程教学改革计划组织实施特色教改授课,教改课应突出教学创新、内容更新与方法改进,原则上按“1学分不少于1次、每次不少于2学时的标准安排,并提前在授课计划中标注,任课教师做好教学设计与过程性资料归档。

三、组织保障

1.二级学院要切实承担起课程教学任务安排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由教学院长(主任)牵头、教研室实训中心具体负责的教学任务组织协调机制。要加强课程体系动态优化、教师队伍配置、教学资源开发、教学改革任务推进等工作的统筹管理,确保各项教学任务科学高效落实。

2.教务处将加强对全校教学任务安排的统筹协调与业务指导,提供任务分配、课程进度、排课管理等方面支持与保障。及时发布教学任务安排工作通知、确定工作安排时间节点,制定相关管理规范,加强对二级学院任务执行情况的审核、督查与反馈,确保教学运行的计划性和规范性。

 

1.《江苏医药职业学院课务管理规定(修订稿)》(苏医教〔20227 号)

   2.《江苏医药职业学院外聘兼职教师聘用与管理办法》(苏医人〔20258 号)

   3.《江苏医药职业学院关于组织开展课堂教学改革的通知》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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