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期末教学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者:李汉和发布时间:2024-12-25浏览次数:10

各二级学院(部):

为规范教学管理,确保学期末各项教学工作有序进行,根据学校教学工作部署,现将学期末有关教学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授课与考试安排

1.各在校班级须在2025110日(第19周)完成本学期授课任务和考查课程的考核工作。

2.期末考试安排在2025113-15日,请各教学单位统筹时间,并及时通知重修的同学按要求参加课程结束考核。

二、授课计划制定

1.授课计划由各课程负责人牵头根据人培方案和课程标准组织课程组教师讨论制订。

2.授课计划表中的内容:课程名称、学分、学时数(理论、实验、理实一体化)授课类别等应与教学进程表保持一致。

3.在授课计划中要具体体现课堂教学改革的内容和学时。

4.授课计划须按照Excel版本(附件1)在20241230日前通过教务管理系统提交,因涉及后续排课与统计课时,理论与实验课时分配表(附件2一并提交,授课计划内容务必规范填写,附件1标题命名为:年级+专业+课程名称。

三、课程考核组织

各二级学院(部)应高度重视课程考核,落实各项考务安排,抓好监考教师培训,开展考风考纪宣传和警示教育,加强考试期间的巡考检查力度,确保考核的公平公正,同时认真做好课程考试相关材料的归档工作。

1.认真组织部门教师和临床兼职教师学习《江苏医药职业学院考试管理工作规定(苏医教202204文件,高度重视试卷的保密工作,严禁泄题事故发生,保障期末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组织召开考前考务培训会,做好考前宣传教育,切实加强考试管理和考风考纪,营造诚信考试氛围。做好考前各项准备工作,要彻底清理考场,监考教师佩戴证件参加监考。应加强学生证件核查和电子设备管理,特别要提醒学生严禁随身携带手机,无有效证件(身份证或学生证)不得参加考试。对于监考教师在期末考试工作中违反学校规定造成的教学事故及学生违纪的考试作弊事件,各二级学院应及时查清事实,收集佐证材料,当日上报教务处和学工处,以便迅即处理。

2.考试前,任课教师不得给学生划范围、圈重点,不得暗示或泄露考题。命题应以课程标准为依据,要有广度和深度,注意知识点的覆盖面,既要考察学生对基本理论知识的掌握程度,又应检查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有条件的要使用试题(卷)库抽题,不得直接使用近三年同类考试中用过的试卷,本次考试将使用A卷或B卷,两卷重合率不得超过30%,试卷格式统一按照学校模板要求,严格参照考试时间命题(期末考试时间90分钟),试题难易度要适中,把握好试卷的覆盖面,题型多样,避免题型单一、题量过少等情况。

3.严格规范考试管理,学生无特殊情况不得缓考,因身体健康等原因不能按时参加考核的应于开考前3天申请缓考,填写《缓考申请表》(附证明材料),经所在学院教学院长签署意见后报教务处批准,未经批准不参加考试者,视作旷考。申请缓考学生的课程考核将于下学期开学初与补考同时进行。

4.考试过程中,监考教师须将考试课程名称、考试起始时间书写在黑板上,并在黑板上写明“考生禁止携带手机进入考场,一旦发现,以作弊论处”字样。开考前,监考教师须向学生宣讲考场规则,严肃考场纪律,严防作弊现象发生。

5.所有课程考核成绩由过程性评价和结果性评价两部分构成。过程性评价(含考勤、课堂参与、课后作业、随堂测试、阶段测试、期中考试、实践技能等项目)占比为30%~60%之间,具体子项目比例由各课程组根据课程性质决定;结果性评价(即期末考试成绩)占比原则上不低于40%。

6.考试后,各二级学院(部)要组织课程组严格规范阅卷和成绩报送,阅卷教师应公正、公平、科学地评阅试卷,凡统一命题的试卷须流水阅卷。阅卷教师必须在本人所阅的试卷题号栏内签名,要认真核对各题得分和总分,防止加分出错,学生不得参与到成绩评定任何一个环节中。期末考试阅卷、评分、登分工作原则上在考试结束后三天内完成,同时做好试卷分析。认真保管好原始试卷和成绩单,不得随意更改卷面成绩查阅试卷。

四、学期工作总结

各二级学院(部)要按照学期初工作计划,组织本部门教研室和教师围绕本学期的“教师教学能力提升行动”“课堂教学改革活动”以及所开展的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内容包含校内外教学工作、教育教学改革工作中好的经验、期中教学检查和临床教学基地督查存在的问题及整改的措施,方法效果、建议和意见等。实事求是地反映成绩与经验,突出重点、亮点和特色,客观梳理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

 

      附件:

1.附件1:江苏医药职业学院授课计划Exce版.xlsx

2.附件2:江苏医药职业学院2024-2025学年第2学期教学任务理论课时、实训课时分配表xlsx.xlsx

 

 

 

            教务处

               20241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