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二级学院(部):
为落实学校听课制度,进一步加强教学质量监控,及时解决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江苏医药职业学院听课制度》要求,现将2024-2025学年听课工作通知如下:
一、听课人员
学校各级领导、专兼职教学人员
二、听课次数
校领导及职能部门中层以上干部每学期至少2次深入课堂听课,其中党委书记、校长,分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和分管教学工作的校领导,每学期至少听1次思想政治理论课。各二级学院(部)中层干部每学期听课不少于4次。专业带头人、教研室主任每学期听课不少于6次。新任课教师第1年每学期听课不少于15次,初级职称教师每学期听课不少于10次,中级职称教师每学期听课不少于8次,副高以上教师每学期听课不少于5次。
三、听课安排
1.听课时间:2024-2025学年
2.听课方式:随机、随堂听课和重点听课
3.听课范围:各专业开设的所有课程(包含理论教学和实践)。其中,新开课程、专业核心课程、新进教师上课和评教排名后10%的,作为听课重点。
四、听课要求
1.听课人员重点了解教师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实施、教学效果等,体现“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并注意了解教学环境、教学管理和教学秩序等。
2.听课结束必须认真、详实的填写听课评价表,并及时与授课教师、学生反馈意见。
3.各二级学院(部)要高度重视课堂教学改革工作,统筹安排校内和驻点班听课、评课活动。学校各级领导和教师应经常深入教学第一线开展随堂听课或巡视,了解课堂教学情况,客观评价、反馈和指导教师课堂教学实施和学生学习状况,促进教师教学能力提升,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教务处将定期统计各类人员听评课次数,听课情况将作为部门教学管理和教师个人教学质量考核工作的重要依据。
五、听课反馈
1.评价表网址链接:https://www.wjx.cn/vm/QmHu2v3.aspx
2.评价表二维码:
教务处
2024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