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
为确保学期工作顺利完成和下学期教学工作有序开展,现将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教学资料
1.本学期教学日志。教学日志是记录课程实施的基本资料,填写教学日志是教师教学工作的基本要求,它既是反映教师教学内容、教学进度和教学状态的重要方式,也是统计教师教学工作量的重要依据。各教学单位提醒任课教师根据课表及实际授课时间如实填写,以免遗漏。
2.下学期授课计划。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授课计划由课程组根据教学进程表和课程标准制定。同年级、同专业、同课程,所有任课教师均应参与授课计划的讨论,最后由课程负责人1人制定授课计划并提交。老生授课计划须在7月12日前通过教务系统提交,2024级新生授课计划须在7月15日前通过教务系统提交,附件标题改为年级+专业+课程名称。请各教研室主任、专业负责人、课程所属教学院长、专业所属教学院长在7月26日前完成审核,以便编制课表。授课计划如需调整重新上传,须及时知会开课学院教学秘书。
二、教学工作量
(一)校内教师工作量
各二级学院(部)务必要高度重视、严密组织、认真落实,完成工作量的统计报送工作,指派专人严格审核教师教学工作量统计情况,确保填报数据真实、准确。凡承担2023-2024学年教学任务的教师只能在一个二级学院(部)教研室填报,行政职能部门兼课人员的教学工作量由下达教学任务的(学院、部)负责统计、上报。教学工作量统计根据教务处提供的模板分类别分学期进行,按照专业课程集中统计,不得重复计算。
1.普教工作量:依据教学任务与进度表,结合实际上课情况进行填报。
2.继教工作量:依据主办高校本科课时费发放要求,不重复申报与计算,具体由继续教育学院审核签字后计入工作量。
3.其他工作量:依据学校相关文件和一般事项申请领导同意签字后计入工作量。
各二级学院(部)于7月16日前将《江苏医药职业学院教师教学工作量统计汇总表》签字盖章后报送教务处。
(二)外请教师工作量
本学期外请兼职教师承担普教、继教教育教学及参与临床见习带教,按照模版如实统计教学工作量,经教研室、所属二级学院审核签字盖章后于7月8日前报送教务处。
附件:1.2023-2024学年普教教学工作量统计表.xls
3.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外聘教师及临床见习工作量统计表(模板).xls
教务处
2024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