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
为提升教育教学人才培养质量,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教育体系。提高学生的科学素养及人文艺术修养,启发学生的创新意识和提高学生的创造能力,拓宽学生的知识视野,满足学生学习多元化需求,达到加强对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根据教学工作安排,现对本学期公共选修课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课程类型
公共选修课分为思想政治类、美育类、科技素养类、苏医特色类等。
二、申报时间
2023年9月11日--9月17日
三、申报流程
详见附件:1.新开课申请,2.重开课申请
四、申报条件及要求
1.开课教师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须有两年以上的教龄或者主讲过一门公共选修课程的教学经历,鼓励有学术造诣和专业特长的教师开设高质量的全校性公共选修课。学校对教师所申报的课程及相关资料严格审核,检查是否存在意识形态风险问题,确保开课质量。
2.每位教师申报开设课程不超过2门。
3.根据《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公共艺术课程指导方案》文件,学校将艺术导论、音乐鉴赏、美术鉴赏、影视鉴赏、舞蹈鉴赏、戏剧鉴赏、书法鉴赏、戏曲鉴赏等课程纳入美育通识选修课,鼓励有专业背景的教师积极开设相应课程。
4.开设的课程原则上面向全校学生,不能只面向某个专业或少部分学生;所申报开设的课程应按规范化课程建设要求,需提供课程简介、教学大纲、教案讲义、授课计划或较详细的讲授纲要。
5.中国大学MOOC、智慧职教等平台在线开放课程,由主讲老师登录教务系统按流程申报,不申报或申报不成功不予安排学生选修。
五、注意事项
1.申报课程应围绕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需求,能够优化知识结构,提高综合素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2.线下课程每周安排2学时,共18学时(在线开放课程除外),1个学分,安排在晚上或周六开课。
3.为保证教学效果,根据课务管理规定,选课人数不满30人,原则上不予开课;开课3次到课人数不足20人停止开课。
4.各教学单位应高度重视公选课申报与建设工作,确定符合要求开设的公共选修课程,安排学生网上选课。对符合开课条件的课程,会通知教师按照公共选修课表上课。教师须按照学校教学工作要求与规范,认真制定撰写教学大纲、教学设计、教学进度表等教学材料,做好备课、授课、考勤、考核等各教学环节的工作。在教学过程中,任课教师不得随意调课或停课。确需调课或停课者,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办理。课程考核结束后,任课教师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成绩评定及录入,并将课程考核材料报送至所在教学单位管理、存档。
教务处
2023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