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全校公共选修课的通知

发布者:李雪发布时间:2023-09-08浏览次数:226

各二级学院(部):

提升教育教学人才培养质量,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教育体系提高学生的科学素养及人文艺术修养启发学生的创新意识和提高学生的创造能力拓宽学生的知识视野满足学生学习多元化需求,达到加强对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根据教学工作安排,现对本学期公共选修课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课程类型

公共选修课分为思想政治类、美育类、科技素养类、苏医特色类等。

二、申报时间

2023911--917

三、申报流程

详见附件:1.新开课申请,2.重开课申请

四、申报条件及要求

1.开课教师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须有两年以上的教龄或者主讲过一门公共选修课程的教学经历,鼓励有学术造诣和专业特长的教师开设高质量的全校性公共选修课。学校对教师所申报的课程及相关资料严格审核,检查是否存在意识形态风险问题,确保开课质量。

2.每位教师申报开设课程不超过2门。

3.根据《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公共艺术课程指导方案》文件学校将艺术导论、音乐鉴赏、美术鉴赏、影视鉴赏、舞蹈鉴赏、戏剧鉴赏、书法鉴赏、戏曲鉴赏等课程纳入美育通识选修课,鼓励有专业背景的教师积极开设相应课程。

4.开设的课程原则上面向全校学生,不能只面向某个专业或少部分学生所申报开设的课程应按规范化课程建设要求,需提供课程简介、教学大纲、教案讲义授课计划或较详细的讲授纲要。

5.中国大学MOOC、智慧职教等平台在线开放课程,由主讲老师登录教务系统按流程申报,不申报或申报不成功不予安排学生选修。

、注意事项

1.申报课程应围绕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需求,能够优化知识结构,提高综合素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2.线下课程每周安排2学时,共18学时(在线开放课程除外),1个学分安排在晚上或周六开课。

3.为保证教学效果,根据课务管理规定,选课人数不满30人,原则上不予开课开课3次到课人数不足20人停止开课。

4.各教学单位应高度重视公选课申报与建设工作,确定符合要求开设的公共选修课程,安排学生网上选课。对符合开课条件的课程,会通知教师按照公共选修课表上课教师须按照学校教学工作要求与规范,认真制定撰写教学大纲、教学设计、教学进度表等教学材料,做好备课、授课、考勤、考核等各教学环节的工作。在教学过程中,任课教师不得随意调课或停课。确需调课或停课者,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办理。课程考核结束后,任课教师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成绩评定及录入,并将课程考核材料报送至所在教学单位管理、存档。                                           

      附件.docx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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