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规范学生成绩管理,根据《江苏医药职业学院学籍管理规定》以及新版教务系统的内置流程,现决定于11月8日至12日组织开展本学期学生免修免考和已修免修的申请及审核工作。具体说明如下:
一、申请说明
(一)免修免考
1.学生参加高一层次国家自学考试通过的课程,或者在同等层次或更高层次学校已取得学分的课程,可申请免修免考学校相关专业教学计划内的相同课程。附件要求:国家自学考试成绩单或相关学校的成绩单原件扫描件以及课程标准扫描件;
2.退役复学的学生,可以免修军事训练、军事理论、体育及思想政治课程。附件要求:退役证明原件扫描件;
3.学生因病因残,经批准后,可以免修体育课。附件要求:由学院认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出具疾病诊断证明书(须加盖红章)扫描件。
(二)已修免修
本学期教学计划内的课程(指课程代码)在复学、留级前以取得学分的,可申请已修免修。如课程代码与现人才培养方案中不一致导致,需先联系所属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进行课程替代。附件要求:学生提供教务系统中的成绩截图,截图中需有学号、姓名信息,并对申请的课程进行标注,便于审核。成绩查询入口:信息查询——查询个人信息——成绩信息
二、学生申请流程
登录教务系统——报名申请——教学项目报名——免修免考/已修免修
三、审批流程
(一)免修免考:学生申请——开课部门教研室主任审批——学生所属学院教学副院长审批——教务处副处长审批——成绩管理员处理
(二)已修免修:学生申请——学生所属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学生所属学院教学副院长审批——教务处副处长审批——成绩管理员处理
四、补充说明
1.免修免考课程总评成绩按60分或者及格记载。
2.申请已修免修的,当前学年、学期不参加评奖评优。
3.上传的所有附件均需端正、清晰,便于存档。
4.学生在免修免考、已修免修申请中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该门课程所得学分,并以考试作弊论处。
5.学生提交申请后需自行跟踪审核进度和审核结果。
如遇系统问题,可至行政楼102反馈。
联系人:秦老师
联系电话:0515-88159210
教务处
2021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