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
根据教学工作安排,学校将开展2020-2021学年教师教学工作量的统计工作,为做好这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师教学工作量统计的对象
承担2020—2021学年教学任务的教师及行政(教辅)兼课人员。
二、教师教学工作量统计的范围
1、普教工作量:依据教学进度表,结合线上线下课表和实际上课进行申报。
2、继教工作量:依据疫情期间各组办高校的教学安排和我校继续教育的实际情况,由继续教育学院审核签字后计入工作量。
3、执业(职业)资格考试辅导工作量按照教务处制定的核算办法进行申报,原则上不得超过核定工作量。
4、2021届毕业生辅导工作量依据各二级学院辅导安排表进行申报。
5、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改革课程认定及支持标准进行计算,最终由教务处核定工作量。
6、临床教改班工作量
(1)由我校教师代上,按照正常课时核算办法计算。
(2)与校内班级合班上课,按照实际课时数的1/3计算。
(3)临床教改班教学管理工作量依据苏医院【2018】18号文件,医教协同中心审核签字后计入工作量。
三、教师教学工作量统计的工作要求
1、教师教学工作量统计与计算,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工作要求高,希望各二级学院(部)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统计核算工作。严格按照教学进程表和课表,实事求是地进行教学工作量的填报。
2、教学工作量统计表须按照教务处提供的模板分学期进行统计。建议按照教研室或课程集中统计。
3、教务处对各二级学院(部)提交的统计材料进行核查、汇总。核查结果将反馈到各院部,签字确认无误后,报人力资源处。
4、各二级学院(部)于7月12日前将《江苏医药职业学院教师教学工作量统计表》盖章签字后报送教务处101室。电子稿发E_mail: jsywlhh_74@126.com邮箱,联系人:李汉和。
附件:江苏医药职业学院教学工作量统计表模板
2020-2021学年普教教学工作量统计表.xls 2020-2021学年继续教育教学工作量统计表.xls
教 务 处
2021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