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今冬明春校园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精神,落实错峰放假要求,现结合我校教学实际,就做好学期期末教学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授课安排
1.2019级、2020级须在12月31日前(第18周)完成本学期授课任务和考查课程的考核工作,所缺课程由任课教师自行安排补上,并在班级教学日志体现。
2.2021年1月4日-15日提前上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1-2周课程。
3.2021年1月18-22日为本学期期末考试周,2019级1月18-19日考试,1月20日离校;2020级1月20-22日考试,1月23日离校。
二.授课计划
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授课计划由任课教师根据教学进程表和课程标准制定。同年级、同专业、同课程,所有任课教师均应参与授课计划的讨论,最后由课程组明确1人制定授课计划并提交。授课计划须在12月20日前通过协同提交,标题改为年级+专业+课程名称以便审核。
三.课程考核
课程考核是一项严肃的工作,为充分发挥考试的检测和导向功能,以考促进教学改革和学生的学习,各教学单位应对试卷命题、考风考纪、试卷保密、阅卷成绩录入等环节高度重视,督促落实,保证考核质量,并做好课程考试相关材料的档案管理。
1.命题老师依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标准和授课计划命题,尽量使用试题(卷)库抽题,不可以直接使用近三年同类考试中用过的试卷,每门课程出A/B卷两份,试卷格式按照统一模板要求,严格按照考试时间命题,试题难易度要适中,把握好试卷的覆盖面,题型多样,避免题型单一、题量太少等情况。
2.各教学单位认真组织召开考前考务培训会,做好考前宣传教育,切实加强考试管理和考风建设,防止考试违纪作弊现象的发生。认真做好考前各项准备工作,要彻底清理考场,监考教师佩戴证件参加监考。应加强学生证件核查和电子设备管理,特别要提醒学生严禁随身携带手机,无有效证件(身份证或学生证)者不得参加考试。
3.根据《江苏医药职业学院考试保密工作实施细则》文件要求,各教学单位须高度重视试卷的保密工作,进一步加强考试管理,保障考试制度的有效实施。
4.各教学单位组织教研室严格规范阅卷和成绩报送。任课教师应公正、公平、科学地评阅试卷,凡统一命题的试卷须流水阅卷。阅卷教师必须在本人所阅的试卷题号栏内签名,要认真核对各题得分和总分,防止加分出错。学生不得参与到成绩评定任何一个环节中。所有课程成绩必须按照要求执行形成性考核成绩构成,并在教务系统录入所有过程成绩和期末成绩,系统将自动生成综合成绩,在1月25日前完成网上成绩录入工作,同时做好试卷分析。各教学单位要严格保管好原始试卷和成绩单,任何人不得随意更改卷面成绩,不得遗失和随意查阅试卷。
四.公共选修课
凡申请开设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公共选修课的老师于1月20日前登录教务系统→课程任课资格申请→点击申请→选择课程→申请原因填写课程简介讲义等内容安排及教学平台资源实施情况→提交申请→部门教学院长审核→教务处审批,逾期不予受理。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20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