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
为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推动通识教育与专业教育相结合,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拓宽学生的视野和知识面,促进学生精神成长、综合素质提高和知识结构优化。现对本学期公共选修课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课程类型
我校公共选修课分为思想政治类、人文艺术类、科技素养类、苏医特色类、创新创业类等。
二、申报时间
2020年9月7--9月11日
三、申报流程
教学管理信息平台(教务系统)→课程任课资格申请→点击申请→选择课程→申请原因填写课程简介讲义等内容安排及教学平台资源实施情况→提交申请→部门教学院长审核→教务处审批
四、申报条件及要求
1.开课教师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须有两年以上的教龄或者主讲过一门公共选修课程的教学经历,拥有与任课内容相关的学习、工作经验或特长。
2.每位教师申报开设课程不超过2门。
3.学校将艺术导论、音乐鉴赏、美术鉴赏、影视鉴赏、舞蹈鉴赏、戏剧鉴赏、书法鉴赏、戏曲鉴赏等八门课程作为人文艺术类选修课,希望有专业背景的教师积极开设相应课程。
4.开设的课程原则上面向全校学生,不能只面向某个专业或少部分学生。
5.所申报开设的课程应按规范化课程建设要求,做到有课程简介、教学大纲、教案讲义、授课计划等。
6.人卫慕课、智慧职教等平台在线开放课程,由主讲老师登录教务系统自行申报,不申报或申报不成功不予安排学生选修。
五、注意事项
1.教师申报公共选修课程应结合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需求,不能是专业课的简单转换或者延伸,要完善学生知识结构,重视学生思维方式的创新培养。
2.每周安排2学时,共18学时(在线开放课程除外),1个学分。安排在晚上或周六开课。
3.为保证教学效果,选课人数不满30人,原则上不予开课。
4.教务处根据教师申报的课程,确定符合要求开设的公共选修课程,将会安排学生在网上选课。对符合开课条件的课程,会通知教师按照公共选修课表上课,未经教务处批准,不得随意调停课。在教学过程中,注重原始教学资料的收集保管以便核查。
教务处
2020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