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
为进一步凝练教学改革成果,扩大成果的推广应用,做好下一届申报省级、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储备,学校决定开展2020年校级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我校在职教师或教育教学相关人员于2019年之前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完成的,且未曾获得校级以上教学成果奖的(除又有重要的理论创新),对解决职业教育热点难点问题,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具有明显效果的教育教学实施方案、研究报告、教材、课件、论文、著作等。
二、申报条件
1.申报项目需具有创新性,在理论和实践上有所突破,教育理念先进,符合教育发展规律、学校教学规律和学生培养规律;具有较强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经过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取得明显实效;具有示范性和指导推广作用,取得较高认同度,产生积极影响。
2.申报一等奖项目,原则上需有省级以上教育教学改革项目作为依托(如示范校重点建设专业、骨干专业(品牌)、实训基地项目、教学团队、教学资源库、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等),且各二级学院(部)推荐一等奖项目不得超过2项(不推荐特等奖)。
三、奖项设置
本次奖项等级设:特等奖、一等奖和二等奖,原则上特等奖不超过1项、一等奖3-5项。具体奖项设置将根据申报数量和成果质量确定。
四、申报材料
1.《江苏医药职业学院教学成果奖申报表》(附件1)一式一份;
2.教学成果报告(3000字左右),一式一份;
3.具体教学成果及其获奖证书复印件、有关评价意见等(1套,编印目录,统一装订成册)。
五、申报说明
1.请申报人仔细阅读并按照“2020年校教学成果奖申报材料有关要求”(附件2),组织撰写申报材料。
2.以二级学院(部)为单位于2020年3月3日之前,将申报表和教学成果报告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syygjy@163.com。其他规定的纸质材料待开学返校后统一报送高教研究所。
3.本次评选获奖成果,仅作为学校阶段性教改成果的表彰项目,不作为推荐省级教学成果的主要依据。
附件1:江苏医药职业学院教学成果奖申报表.doc
附件2:2020年校教学成果奖申报材料有关要求.doc
高教研究所
2020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