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级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李雪发布时间:2020-01-11浏览次数:2186

各二级学院:

为促进学生个性化发展,最大限度的满足学生重新选择专业的需求,根据《江苏医药职业学院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修订)》(苏医教201712号),现将2019级学生转专业工作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学生转专业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前提下,应尊重学生意愿、发挥学生专长、培养创新型人才、不影响学生完成学业为原则进行。

(二)考虑到学校各专业的办学能力,转入专业接纳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实际招生人数的10%;教学资源相对紧张的专业,可适当控制转入人数;各专业允许转入人数以当年学校公布文件为准。

(三)当转入同一专业人数超过该专业控制人数时,对于临床医学专业,学校将通过统一组织考试进行选拨,其它专业则以第一学期

考试科目成绩平均学分绩点排名,从高分到低分选拨。

二、计划安排与专业类别

学校依据2019级各专业招生人数和专业现状等确定可以转入的计划人数。

(一)计划安排

序号

专业

最大转入人数

(不包含不设条件)

1

临床医学

24

2

护理

58

3

助产

11

4

预防医学

20

5

药学

45

6

康复治疗技术

9

7

医学影像技术

30

8

医学检验技术

19

9

中药学

13

(二)专业类别

Ⅰ类专业:临床医学、预防医学、护理、助产;

Ⅱ类专业:药学、康复治疗技术、医学影像技术、医学检验技术、中药学;

Ⅲ类专业:药品生产技术、医学美容技术、口腔医学技术、司法鉴定技术、医疗设备应用技术、中医康复技术、言语听觉康复技术、药品经营与管理、卫生信息管理。

三、条件设置

(一)凡Ⅰ类转入Ⅱ或Ⅲ类、Ⅱ类转入Ⅲ类、Ⅲ类转入Ⅲ类,均不设条件。

(二)凡第一学期考试科目成绩平均学分绩点排名位于原专业前15%的学生,可申请转入Ⅰ类专业;前30%的学生,可申请转入Ⅱ类专业,其他科目不能有不及格。

(三)Ⅰ类转入Ⅰ类,需满足第一学期考试科目成绩平均学分绩点排名位于原专业前15%,Ⅱ类转入Ⅱ类,需满足第一学期考试科目成绩平均学分绩点排名位于原专业前30%,其他科目不能有不及格,且当申请人数超过上限,以第一学期末考试科目成绩平均学分绩点排名,从高分到低分选拨。

(四)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也可申请转专业,但转入专业由学校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确定。

1.在校期间保留学籍入伍参军,现退役返校续读的学生;

2.入学后因患某种疾病或确有特殊困难,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仍能在其他专业学习的;

3.确有专长、有相关成果,转专业更能发挥其专长的;

4.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发生变化,在征得教育厅和学生同意的前提下,必要时可以适当调整学生所学专业;

5.其他符合转专业有关规定的。

(五)学生属下列情形之一者,原则上不得转专业:

1.未报到入学、注册取得学籍或入学未满一学期的;

2.不满足转入专业在招生时有明确规定和要求的,如:文理科限制、体检要求、社招学生、中高职分段培养项目“3+3”“4+2”,高职本科“3+2”分段培养规定等;

3.由国际合作类专业转入普通类专业的;

4.招生时已有明确规定不能转专业的,如:定向生委培等专业的学生;

5.休学期间的;

6.在校期间因违纪受到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的;

7.其他有失公平、公正、公开的。

四、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 2020215日教务处公示符合转专业资格学生名单;

(二) 202021516日学生本人提出交纸质申请表格(附件1,交所属二级学院;

(三) 2020217日由转出二级学院完成初步审核后,填写汇总申请表(附件2,统一送教务处复审;

(四) 2020218日教务处按照相关规定完成资格复审后,将审核结果反馈给转出二级学院和转入二级学院,同时报学校行政办公会;

(五) 2020219日至221日公示;

(六) 2020222日至223日请转入二级学院做好转专业学生的接受工作,并制定转专业学生相关课程的补习计划;

(七) 2020224日转专业学生入新专业就读。

五、相关说明

(一)不同代码招生专业、国际合作类专业、定向生委培专业、高职本科“3+2”、中高职“3+3”“4+2”等分段培养项目专业及社招专业均不符合转专业条件。

(二)当申请转入临床医学专业的人数超过计划人数时,学校将组织统一考试(内容为:人体解剖学和生理学综合测试)最终根据考试成绩排名,确定转专业人选。考试参考书目:《人体解剖学与组织胚胎学》主编窦肇华,第七版;《生理学》主编白波,第七版。

(三)对转专业第一志愿落选者,将根据其第二志愿,重新审核资格,凡符合条件者即可转入第二志愿专业。

(四)其他类型的学生转专业,根据国家、省和学校的有关规定,要有足以证明必须转专业的材料。如是退伍返校学生,应提供退伍证明材料;如因学生患病原因要转入Ⅰ类或Ⅱ类专业的,应提供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的原始病历;确有特殊困难申请转专业的,应提供足以说明情况的材料;确有专长,转专业更能发挥其特长的,应提供相关成果或专家证明等。

六、工作要求

1.因部分工作须在寒假内进行,请各二级学生协助符合条件学生做好申请准备,通知学生及时返校,按照时间节点完成相关工作。

2.转专业工作涉及学生切身利益,希望二级学院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规范过程管理,指定专人负责,注重学生思想工作,确保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教务处    学工处

2020111

 

附件1. 2019级学生转专业申请表.xls附件2. 2019级学生转专业汇总申请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