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
为做好本学期公共选修课的开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课程类型
我校公共选修课分为医学类、人文社会科学、艺术类、创新创业教育类等类型。
二、申报时间
2018年9月10日-9月14日
三、申报条件及要求
1.开课教师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须有两年以上的教龄或者主讲过一门公共选修课程的教学经历,且对申报的选修课程有一定的研究。如未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申报老师须试讲合格同意后承担一门课程的教学。
2.每位教师申报开设课程不超过2门。
3.根据相关部门意见,将艺术导论、音乐鉴赏、美术鉴赏、影视鉴赏、舞蹈鉴赏、戏剧鉴赏、书法鉴赏、戏曲鉴赏等八门课程作为艺术类选修课,希望有专业背景的教师积极开设相应课程,凡申请此类课程的,统一由公共基础学院社会科学部人文教研室审核后报教务处。
4.根据《江苏省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要求,鼓励教师申报开设与专业相关的创新创业教育基础课程。
5.原已开设公共选修课的教师,若本学期继续开设原来的课程,只需填写《公共选修课申报汇总表》给部门领导审批,然后报教务处。凡申报开设新课程须填写《江苏医药职业学院公共选修课申请表》,请将审核合格的申请表及相关材料(使用教材、教学大纲、教学计划)报教务处。
四、注意事项
1.教师申报新开的选修课程应结合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需求,不能是专业课的简单转换或者延伸,要完善学生知识结构,重视学生思维方式的创新培养。
2.选修课总课时为18学时,安排在晚上或周六开课,如有特殊要求,请在选修课开课申请表上予以注明。
3.为保证教学效果,选课人数不满30人,原则上不予开课。
4.教务处根据教师申报的课程,确定符合要求开设的公共选修课程,将会安排学生在网上选课。对符合开课条件的课程,会通知教师按照公共选修课表上课,未经教务处批准,不得随意调停课。在教学过程中,注重原始教学资料的收集保管以便核查。
教务处
2018年9月6日